初一至初五的年俗

初一早上多數地區都「吃素」,所謂「初一早吃菜(吃素),恰贏吃一年齋」,意謂一年的開始吃素比吃一年齋更有意義。舊俗初一早上不可吃稀飯,否則出門將遭雨淋。初一要穿著新衣迎接新年,出門也都會選擇良辰吉時和吉祥方位,初一通常到廟宇祭拜祈求平安發財,謂之「行春」,有「愈行愈 」之象徵意。台灣年俗並無帶小孩到親友家拜年習俗,因為女兒初一回娘家將會「敗外家」(拖累娘家),帶小孩到朋友家拜年則有「討紅包」之意。

台灣舊俗在過年期間,有組鑼鼓八音樂團沿戶演奏謂之「吹春」,民眾則以紅包犒賞,至今仍有貧民以舞獅頭、戴天官面具或抱土地公神像挨家乞討紅包的現象。
初二是女兒「轉外家」(回娘家)的日子,民間稱為「做客」,蓋出嫁的女兒已非家人,回娘家就算是「客人」。中國習俗則是「二月二家家戶戶迎女兒」。台灣俗信連續三年沒「做客」則是「背祖」(背叛祖先),此後將永遠不得回娘家,因此即使三年內無法回娘家,也必需將穿過的衣服寄回娘家,代表本人返家才不會「背祖」。

初二女兒「做客」一定選在早上,中午在娘家「請子婿」,而且必需在傍晚「炊煙升起」之前回到婆家。做客習俗的原意出於父母對出嫁女兒的關懷,每年初二要回娘家告知近況,而傍晚前需回到婆家,則是體諒女兒必需回婆家處理家事,為家人準備晚餐之故。新婚女兒初二還需由兄弟前往「娶作客」,以免婆家因家事繁忙不讓姐妹回娘家。民間習俗女兒回娘家作客,都會準備「伴手」(或曰等路)作為禮物。

台灣年俗「初一早、初二早、初三睏到飽」。民間歲時節令原有調節生活作息之用,從除夕到初二連續忙碌三天之後,初三就休息一天。初三俗稱「赤狗日」,是諸事不宜的日子,因此可以「睏到飽」。此外初三也是台灣「老鼠娶親」的日子。中國各地均有老鼠娶親之說,但各地日期皆不同,例如北京是「十七十八耗子成家」,而台灣老鼠最「早婚」搶在初三晚上成親。初三不但要晚起而且要早睡,以成全好事,並在屋內撒餅乾、食物為老鼠賀喜。

初四早上公司行號都舉行「開市」,一般都在公司、工廠門口擺設香案祭拜,並燃放鞭炮開工,但通常並沒有真正工作,而是同事聚餐、喝春酒。初四傍晚民間舉行「接神」,迎接諸神返回家中。所謂「送神早、接神晚」,為了讓眾神充分享受假期,因此「接神」都選在黃昏之後,接神仍需焚燒「雲馬」作為神明的交通工具以利神明回到人間。

俗語「初五隔開、初六挹肥」,是指初五是過年活動的截止日,年假到此為止。與新年假期區隔,不再受禁忌、禮俗限制。初六挹肥意謂農民要挑水肥澆菜,恢復農事,不要再沉溺過年期間的狂歡享樂。

 

過年說好話與年節禁忌

過年期間彼此都會互道「恭喜」相互祝福,如與親友來訪也都會以甜點、水果招待,訪客食用任用食品都必需「說好話」祝福對方。例如「吃甜甜予汝大賺錢」、「吃棗年年好」、「吃過瓜子予汝過好日子」、「吃土豆予汝吃到老老老」、「吃煙予汝年年 」等祝福語。

所謂「新年頭、舊年尾」,從年底到元宵,過年期間可謂民間的「戒嚴期」,謂祈求新的年度好的開始,因此民間也有諸多禁忌。其中可能分為「不可說」和「不可做」兩大禁忌。過年期間凡不吉祥之事皆不可說,例如生病、死亡、受傷、車禍、沒錢之類的不吉話語皆不可說。此外在過年期間不可做之事繁多,例如:不可吃藥、動手術、不可動利器、不可掃地、倒垃圾、不可吵架、打小孩、哭泣、討債、打破器皿、不可吃雞頭、雞爪(才會有頭有尾)等禁忌。宜蘭則有初一到初五不可煎粿以免散「赤」,中部地區有不可開抽屜以免漏財等諸多禁忌。

歸納台灣的年俗禁忌,主要意義在:

一、祈求好的開始:如不可說不吉利的話、不可爭吵、哭泣等,都是希望新年新希望,有好的開始。

二、讓勞動者休息:過年期間不可掃地、動利器,其實是要讓終年勞苦的婦女、勞動者得以休息,而以民俗禁忌來強制勞動者休息。

三、祈求平安順利:過年期間不可打破碗盤、不可吃雞頭雞爪、不可煎粿、開刀吃藥等,意在祈求新的一年凡事皆能平安順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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